日前,峨边彝族自治县警方结合交通不便和自首人员碍于情面不愿到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的情况,在全县19个乡镇和100余个村建立了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站。目前,已有7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和10名违法行为人主动到自首站投案。 首创自首站 “我们设立乡村自首站,属于全国首创。”据峨边县公安局政委蔡文富介绍,2008年10月,峨边县沙坪镇率先在镇政府建立自首站,并在各村(社区)建立自首分站,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站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分站长,并确定专人与打黑办单线联系。自首站、自首分站建立后,经过镇干部的广泛宣传动员,不到一个月,该镇有2名涉嫌盗窃、伤害的违法犯罪人员就近向村自首分站投案自首。 沙坪镇率先建立自首站和分站见到实效后,被作为亮点在全县进行推广。到2008年10月底,峨边警方先后在全县19个乡镇和100余个村建立了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站。 17人先后投案 2008年10月25日,在峨边中学上初中的勒乌乡勒乌村学生曲某,在成昆线峨边马嘶溪段铁路被火车撞伤死亡,其家属滋事要求解决,经公安民警和勒乌乡干部开展法制教育,事情得到妥善处置。在打黑除恶行动中,参与滋事的家属整日坐立不安。事后,参与滋事的6名行为人先后到勒乌乡自首站投案自首。 2007年4月10日,峨边立通通讯公司大堡营业厅职工陈某被大堡镇程某某等5人打伤,造成耳朵受伤,经鉴定为8级伤残。案发后,5名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该案一时陷入僵局。峨边县公安局大堡派出所向在逃人员家属做工作,敦促5名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和自首站投案自首。经过派出所民警和大堡镇党委政府对在逃人员家属做大量的法制宣传,今年1月以来,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成都被抓获外,外逃在北京、广州等地的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向大堡自首站、大堡镇火花村自首分站投案自首。 据悉,自2008年10月建立自首站和分站以来,有7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向乡镇自首站和村分站投案,有10名违法行为人主动到自首站和分站投案,这些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和违法行为人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