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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旱发生后 地质灾害隐患加剧 楚雄市排查发现18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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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2 17:44:26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2009年8月中型以来至2011年9月初,整整两年,楚雄州遭遇了百年罕见的旱灾,此次旱灾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是干旱来得早,2009年以来楚雄州境内持续高温少雨基本不下雨,从2009年9月以来干旱较为突出;二是持续时间长,自2009年3月以来至2011年9月初,旱情持续发展,灾害日益加深,为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三是旱情发展快,受灾面积、受灾人口和受灾程度在持续增加,农作物受旱面积日均增加,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日增加;四是受灾范围广,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农业、工业,生产、生活,各行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五是灾害损失大,当前的旱情给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持续干旱造成的严重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进入主汛期以来,楚雄州2011年5月1日至9月1日的累计降雨仅为352毫米,仅达到历年同期值的63%。截至9月3日,全州库塘蓄水3.56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0.55亿立方米,仅为全年计划蓄水的40%。全州79.26万亩农作物受旱,45.1万亩成灾,6.74万亩绝收。另外,有19.1万人、7.65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据楚雄州气象局和州水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州总体属于轻度到中度干旱,大姚、姚安、永仁部分乡镇属于重度干旱,全州降水偏少的格局仍在持续、旱情仍在发展。

     2011年,楚雄州列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093个(其中:重点隐患点387个),涉及全州103个乡镇19321户,受威胁人口92439人。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965个、泥石流51个、崩塌33个、地面塌陷9个、地裂缝29个、地面下沉6个,其中特大型10个、大型36个、中型276个、小型771个。截至目前,楚雄州人民政府已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093处,受威胁人口92439人,预计财产损失322694万元。全州10个县(市)都有成灾记录,危害对象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

     在楚雄市,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楚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和《楚雄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的规定,楚雄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87个(其中重点监测84个,一般监测93个,列入开发区管辖的一般监测10个)分布在全市 15个乡镇82个村委会,威胁着2599户,12078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划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划定楚雄市西舍路乡、大地基乡、八角镇、三街镇、大过口乡5乡镇为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的5个乡镇。(二)礼舍江、龙川江流域及其它支流危险区;该区域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剧烈,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加之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发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元双二级公路建设沿线、以及各类新建和在建地方公路、水库、水电站、矿山及尾矿坝等工程建设区域。

  2009年8月份至今年5月初以来,楚雄市出现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持续干旱和连续地震,地质条件受到破坏,进入雨季后,发生大面积多发性、严重单点性暴雨造成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极大。

制定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2011年楚雄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定为4月20日至10月31日。

重点防范的工程建设区建议:

  15个乡镇市属各部门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楚雄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各项工程建设,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交存工作,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矿山企业免交或缓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对未交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办理采矿权的新立、延续、变更、转让和年检等手续。

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建议: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由于楚雄市境内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加之近年来极端气候不断出现,洪涝、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致使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大量增加。根据省减灾委员会预测:2011年云南省大部分地区降雨量为正常偏多0—10%,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属正常偏重年份,并预测地质灾害高发期为6—10月。因此2011年楚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形势,15个乡镇党委、政府、市属相关部门必须认清面临的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15个乡镇党委、政府、市属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范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抓好落实。1、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2、是要继续实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明确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明确领导职责,强化领导责任,认真组织和督促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3、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公路、小水电站等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4、是按照市人民政府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和落实好各自职能职责。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1、是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15个乡镇要根据规划、调查、普查、巡查和核查等工作成果,按照全面预防突出重点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范围,完善并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夯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基础。2、按《楚雄州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落实好监测人员,做到点点有人,不留空白,同时要明确监测人员工作职责,督促监测人员在汛期中认真做好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3、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人员队伍的管理。对个别不适应监测工作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以保证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警、预报各项措施全面到位。4、是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要采取集中或分散等不同形式,全面抓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好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的“事前预报”作用,做到能够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一但出现险情,及时报告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有效开展; 15个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经费,保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误工补助能够及时足额发放,提高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有效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要合理安排资金,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和储备,满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要及时解决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五)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楚雄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认真执行《楚雄市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灾情巡查制度》、《楚雄市地质灾害“两卡”发放制度》和《楚雄市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1、是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确值班领导,明确值班工作人员,明确值班地点,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2、是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汛期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巡查,重点对各地质灾害点领导挂点联系情况、“两卡”发放情况、监测人员在岗情况,以及各项预警预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预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3、是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力量,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好技术支持。

(六)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15个人民政府要采取各种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在汛期前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要采取分片或分点等不同方式,召开干部会、群众会、户长会,做好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防灾、科学防灾的意识和水平。要认真做好“两卡”发放工作,做到不留空白。对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当地政府要组织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演练,让当地群众熟悉并掌握防灾避灾的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地点等常识,确保灾情发生时,群众能迅速有序转移避险,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亡。

(七)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避让率;市属气象、国土、水务、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发挥部门优势和行业专长,形成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技术体系,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工作水平。要采用电了显示屏、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准确、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使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受威胁群众及时掌握各种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预报,及时做好临灾前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努力提高地质灾害成功避让率,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单位  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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