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雷波县大坪子乡中心校彝族女校长马剑霞,享受四川省劳动模范待遇。
为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高尚精神,让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下发《关于2011年省委表彰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按照文件精神马剑霞符合省劳模条件,从今年8月起享受省劳模待遇。
2002年,17岁的马剑霞从四川省彝文学校毕业。第二年,她参加雷波县教师招聘考试,被录取为小学教师,分配到该县至今唯一不通公路、要走4个多小时崎岖山路的大坪子乡中心校任教。
8年时间里,马剑霞心系每一个彝族孩子,多方寻求支援帮助孩子们入学,大坪子乡中心校学生从最初的40多人,增加到现在的120多人。2007年,马剑霞被评为全县“优秀班主任”。2009年,马剑霞获得了 “凉山州优秀教师”的光荣称号。去年,她被评为四川省优秀辅导员。建党90周年之际,马剑霞被评为凉山州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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