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老外在京当街强奸中国女孩 仅拘留15天罚款500元 太可恶了

3534 3
发表于 2012-7-2 08:02:21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帝之灵 于 2012-7-2 08:05 编辑

抓.jpg
2012-06-28来源:21CN
近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的一篇题为《Brit Beaten After Alleged Sex Attack》被网友吵得沸沸扬扬,惹来骂声不断。这篇发表于5月11日的文章描述老外在北京当街强奸中国女孩后,有律师指出,该外国人所受刑法仅为“扣留15天,罚款500元。”

       有网友怒斥量刑之少,行为早已不是“强奸少女”而是“强奸法律”。




  翻译: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刘文义(音译)律师表示,这个男人将会面临15天的拘留,因为警方控告他猥琐而非更严重的强奸罪名。“他之后可能被驱逐出境。”刘说。

相关背景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评论3

上帝之灵楼主Lv.3 发表于 2012-7-2 08:03:14 | 查看全部
要是我在场就好了,让这个英国狗不得好死。至少废了他
上帝之灵楼主Lv.3 发表于 2012-7-2 08:03:49 | 查看全部
希望各位彝族朋友顶起来。
上帝之灵楼主Lv.3 发表于 2012-7-2 08:06:51 | 查看全部
如果是国人去英国可能就不是这样的处罚了。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邀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ceo@yizu.co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7-2025 中国彝族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z!X3.5 黔ICP备2021008899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