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峨边彝族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峨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彝族年”时间的决定》,决定将该县“彝族年”时间定为每年的公历11月20日,休假三天,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彝族是中国西南人口最多、分布最广、支系最多的少数民族,在悠远的历史长河中,彝族人民世代传承的文字、历法、天文、地理、宗教、医药、文学、工艺等文明,在古今中外都享有盛誉。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峨边“彝族年”在时间维度上与大凉山不同。而大小凉山彝族文化一脉相承,民间走亲访友、来往交流十分密切,由于峨边“彝族年”时间没有统一,给两地广大城乡彝族干部、群众、学生的工作、生产、生活、学习带来诸多不便。
为此,很多研究机构、彝学专家,都还在不停地研究着峨边“彝族年”时间统一的问题。峨边人大常委会也一直在关注、思考、研究着这个问题。在做了大量前期论证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2月26日,该县10人以上代表在峨边彝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联名提出了《“彝族年”时间与大凉山统一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的议案,该议案被列为2号议案。
接到议案后,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交办会,责成县民宗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调整“彝族年”时间调研领导小组,县民宗局牵头下发了《峨边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就部分县人大代表建议〈“彝族年”时间与大凉山统一定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进行调研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以全县各乡镇为单位深入各村组自行调研和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民法工委、县政协民宗联委和县民宗局等人员为成员的县级调研等2种不同层面的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召开干部、群众、“德古”、“毕摩”等多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彝族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充分听取各村组、乡镇关于规范彝族过年时间执行情况的汇报;发放调查表,收集有关彝族过年时间是否进行调整的情况和数据。
调研显示,绝大多数群众同意将峨边“彝族年”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1月20日,与凉山州一致。调研组认为,峨边与我省的其它彝族地区特别是大凉山统一过“彝族年”是广大群众的意愿,符合人民利益,符合全县实际情况,符合形势发展,是切实可行的。为了给全县彝族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外工作、学习、打工的彝族群众统一回家过年提供方便,形成彝族团结、统一过“彝族年”的节日氛围,自治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第2号议案〈关于“彝族年”时间与大凉山统一定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统一彝族年时间的议案》,作出了《峨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彝族年”定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的决定》,由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从2014年起,将峨边彝族自治县“彝族年”时间定为每年公历11月20日,11月20日、21日、22日放“彝族年”假。
四川三农新闻网乐山峨边讯(通讯员 卢光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