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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彝风 魅力毕节”中国彝族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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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1:06: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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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彝族是中国具有悠久历史和古老文化的民族之一,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饮食、服饰、建筑和宗教文化。彝族主要分布在云南、四川、贵州三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另外,在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缅甸等国家也有近3万多彝族人。毕节是贵州主要的彝族聚居区,也是全国较有影响的彝族聚居区之一。近年来,毕节市紧紧围绕“旅游兴市”的战略部署,以9大旅游景区建设为核心,着力打造毕节旅游景区升级版,努力把毕节建设成为贵州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先导区。2012年我国首届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演率先于毕节黔西县举办,多姿多彩的彝族风情和文化习俗已然成为毕节旅游发展的最大亮点。

  为了吸引摄影人群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视角进行摄影创作,展示毕节的悠久历史,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尤其是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地区的和谐繁荣景象,彝族人民快乐生活的人文精神风貌,促进彝族与其他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中国彝风·魅力毕节”中国彝族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毕节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毕节市民族和事务宗教委员会
         毕节市文体广播电视局
         毕节市旅游局
         贵州万向弘帆文化传播责任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贵州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旅游局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省民族博物馆、贵州民族文化宫  
         贵州省彝学会
         毕节市彝学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


  征集主题:

  全面展现中国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生活和自然生态的摄影作品。分下列三大类别进行征集:
  1.彝族人物、服饰类:不同地域彝族的人物肖像及生活中的各种人物形象。彝族的服装和饰物,以及服装和饰物的制作,服饰的穿着礼仪等独特的服饰习俗。
  2.彝族习俗、节庆类: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如婚丧嫁娶、生产劳作、绝技绝艺、冶炼匠作,以及彝族地区的发展变化和服饰的演变等。彝族火把节等传统节日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的民俗活动。
  3.彝寨建筑、自然风光类:传统民居建筑、公共设施、特色建筑、聚落和建造、维护活动等,以及彝族地区自然风光。

  征集时间:

  2015年1月9日至2016年1月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经典收藏作品   2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3万元(其中取材毕节题材1幅)
  金质收藏作品   3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2万元(其中取材毕节题材至少1幅)
  银质收藏作品   6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万元(其中取材毕节题材至少2幅)
  铜质收藏作品  12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6000元(其中取材毕节题材至少5幅)
  优秀作品     20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获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 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拍摄地点不限,但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接收单幅、组照作品(每组限4-8张),彝族习俗、节庆类主题作品提倡组照。
  3.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4.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贵州省摄影家协会彩摄网、毕节试验区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5. 对于入展以上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公益性宣传等方式使用入展、获奖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中国彝族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赛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中国彝族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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