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ookur 于 2010-4-26 23:14 编辑
一个彝族人的命只值1万元?
2010年4月20日,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与华坪县交界处发生一特大交通事故,死14人,伤4人。此交通事故是该区域历史上最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华坪永兴乡与宁蒗县接壤,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周围山区的老百姓经常到永兴赶集,该乡就形成逢10赶集的民俗。2010年4月20日,正逢赶集日。
赶集完后,宁蒗县跑马坪乡羊场村委会18位村民搭乘一辆红塔轻卡回家,途中,该轻卡在上坡起步时不慎掉入悬崖,致1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死者多数为彝族老乡。
事故发生后,华坪、宁蒗两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营救,但因事故发生点离县城太远,事故发生地地势复杂,政府部门的工作仅仅只起到寻找尸体的作用。
据说,宁蒗县人民政府目前对该事故的处理态度是给死者每人一万元人民币、1000斤粮食的安葬费。
而本人认为,该事故的发生,华坪、宁蒗两县的相关部门难辞其咎,相关责任人必须接受行政问责。
一,华坪交警部门明知赶集日交通安全隐患大而不及时出警执勤,因而对该事故负有责任。如果交警及时堵卡,此类恶性事故绝对不会发生,所以,华坪相关的政法、交警部门负有渎职之嫌疑。
二,该轻卡属全黑车。驾驶员无驾照,汽车无运输证。所以,宁蒗县人民政府、运政部门对该车的非法营运监管不力,应该问责。
该事故发生在少数民族地区,但不能以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而漠视他们的生命。宁蒗、华坪两县长期以该区域为两县交界处而漠视该地区的发展,所以交通环境恶劣也是该事故的客观原因之一。但无论如何,老百姓的生命必须尊重。该事故的处理,首先要追究相关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车祸虽属天灾,但人祸依然可见。肇事者就是钻了执法部门的漏洞而造成了如此重大的事故。
本人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严肃对待该事而不能草芥人命。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有利于净化该区域的交通环境,有利于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政府部门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就必需按照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原则来处理该事故,而不仅仅是那一万元。难道山区彝族人的命只值一万元?
目前,该事故的处理正在进行中,我们也将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