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四川省第六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成都金牛宾馆隆重举行,州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骆丽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四川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骆丽是我州首批彝族女主诉检察官,凭着对公诉工作的热爱和高度责任感,她20年如一日地奔波在大凉山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主、协办各类刑事案件763件,其中主办大、要、疑难案件98件。她每年的办案数均名列全州检察机关前茅,所起诉的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准确率达100%,取得了公认的好成绩。先后被评为凉山州“十佳公诉人”,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11月,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09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一等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