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诗玛》的叙事艺术
作者:王先灿
(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
彝族支系撒尼人的民间叙事长诗《阿诗玛》,早就引起世人的关注。这部被撒尼人民称为“我们的歌”的叙事诗,是云南省文工团圭山工作组于1953年搜集、整理出来的,并于1954年首发《云南日报》,之后由多家出版社出版。发表出版后的《阿诗玛》引起世人的广泛关注,将其改编为电影搬上银屏。
《阿诗玛》以民族诗歌式的语言给世人叙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故事的情节大体如此:撒尼人居住的阿着地有两户人家,阿着地上方的穷人格路日明家生了一个女儿阿诗玛,阿诗玛活泼美丽、勤劳善良、正直勇敢,深得父母及乡亲的喜爱,并以此美名远播;阿着地下方住着地主热布巴拉家,生了个儿子叫阿支,慕名想娶阿诗玛,请格底海热帕说媒不成,于是依仗势力强行抢亲抢走了阿诗玛。在远处放羊的阿诗玛的哥哥阿黑出于不祥征兆急忙赶回家,得知真相后去赶救阿诗玛。阿黑闯过热布巴拉家设置的重重障碍阻挠,救回阿诗玛。热布巴拉家不甘失败起歹心向恶神崖神祷告,崖神发洪水挡住他们兄妹两人的归路,阿诗玛化为石林中的回声。
叙事原则:基于生活世界的情感记忆
一般而言,民间文学深深体现着民众的情感,过去民众一般都是不识字的群体,用现在通俗话语来说是处于无文化或文化较低的水平。仅从知识的层面做出这种解释是合理的,相对于上层文学,很难在其中发现民众的声音。人们只能在其日益生息的特定时空里面了解他们的情感。但是如果从文化的层面而言,上述理解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能因为一个人不识字就断定其没有文化或艺术,对于民众而言也是如此。何况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一直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创造历史的时候也就创造了历史中的一切,语言、宗教、文学、艺术……因此有必要修正人们固守的观念。尽管随文化人类学与民俗学的兴盛,民众的文化得到一定的认可,可这只是程度上的问题,本质还是没有变化。
对于阿诗玛的主题,有人认为是维护传统习俗,有人则认为是反抗统治阶级的婚姻掠夺,追求幸福和自由,又有人认为是控诉媳妇被公婆和丈夫虐待的痛苦。无论到底何者,《阿诗玛》体现了撒尼人的一段特殊记忆,这段特殊记忆显示了他们特殊情感。民族的记忆在民族的历史里,民族的情感在民族的记忆里。《阿诗玛》凝铸了撒尼人情感与记忆的双重因子,因此它只能是撒尼人生活世界的事实观照,像一面镜子把前面的景象反照出来。可是这并不意味着《阿诗玛》就是撒尼人那段历史的镜子,只能客观如实的显示,相反它经过了艺术化的处理。实物只能是客观体现,融入情思之后实物变成事物,事物的展现客观之上带有主观色调。对历史的记忆融入了鲜明的情感,带有情感的记忆历史显然是件容易的事情。
民间文学既然体现着民族的情感,并且是历史记忆的民族情感,那它所显示的情感与记忆,只能通过对一定事件的叙事而体现,而这种叙述也只能基于一定的叙事原则。民众一般不会无中生有,虚构出一个叙事文本来吟唱,生活中没有的虚构显然也不怎么有生命活力,谁会费心的去理解从未有过的世界?民众的创造显然是便于历史的记忆,至少对于他们自己本民族而言是这样。
所以,《阿诗玛》注定是撒尼人生活中的事件,之所以一直在他们的生活中传承,对于自己民族历史的记忆显然本能的具备难以遗忘的因子。对于自己生活于其中的环境才会产生熟悉感,对自己生活体验得到的事情才会有亲切感,对自己历史中的事件才会清晰长久的记忆。所以《阿诗玛》的叙事原则只能是这样,是撒尼人民对自己的历史的带有情感之记忆的叙述,是所熟知的生活世界,是所体验的生命,所以能经久不息,深深铭刻,召唤着世人的双眼。
叙事结构:民族表述与三段式
和一般的民间叙事诗一样,《阿诗玛》的情节再平常不过了,再普通不过了,可这普通平常的情节经过民族叙事结构的处理,以及民族诗歌语言的叙述,却显示出魔幻般的引力,深深召唤着人们的心灵。
民间诗歌语言的一个特点是简洁凝练,这样便于民众的吟唱与记忆。其中大量的事物都是各民族在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到的,民众用那些很常见的事物做关联,用以表现他们对生活的态度,这显然是有他们的道理,正因为是熟悉的,才能自然而然的理解其中所蕴含的意义,民族特色也正体现在这一点上。
每个民族都以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表述自己的话语,民族的思维特点与民族的经历、环境等因素紧密相关。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表述是经过一番历史选择之后才形成的,而不是随意的组合与聚合。当然这也不是意味着可以划分高低优劣,并不存在这样的可行方案,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一套表述系统,都是对世界的认知,只不过是所达到的程度不一样而已。只是那个系统更适合于那个民族,而那个民族也擅长运用那个系统来表述。
《阿诗玛》的叙事结构自然体现在撒尼人的表述体系里面,就经过整理后呈现在人们眼前的书面文本《阿诗玛》而言,其结构是三段式的。在进行故事情节的叙事之前,要进行大段的铺叙,以奠定整首诗的情感基调,叙事者假托一系列的事物才转到正文内容的叙述上。正文的叙述中,采用对比的形式,对比阿着地两家人,格路日明家的阿诗玛美丽无比,热布巴拉家的阿支则是如此表述的,“阿支像猴子,猴子像阿支”简短的就把人物形象现货的叙述出来。对于阿诗玛的形象,则以母亲格路日明玛的视角进行大段大段的叙述,以体现阿诗玛的美丽、勤劳、善良、智慧等。通过对比的叙述,以简述烘托详述,很自然的吧人们的情感偏向于主人公阿诗玛。劳动人民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与情感偏向,他们把自己的生活情感赋予理想中的人物阿诗玛,阿诗玛身上体现撒尼人的愿望。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是民众不愿看到的,撒尼人不甘他们心目中的理想人物毁灭性的结局,在人们的眼中,阿诗玛不应该毁灭,而是应该长存。即使最终逃脱不了悲剧,也要把阿诗玛幻化为回声,这样就永远回应在人们的心底。《阿诗玛》这一民族叙事诗的之所以引起广泛的关注,不仅因为主人公的悲剧命运符合一般人的命运,纠结着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得意之笔还在于故事结尾处神话式的处理,把阿诗玛幻化为回声,这种不死的永恒存在,体现民族艺术的魅力。如果没有这样回声的结局,这首诗的艺术色彩将一下子失去不少,也就失去了原有的艺术吸引力。
叙述者叙述完故事后还以一段自谦的话语作为结束语,与引言与正文形成三段式的结构,回应了前面的铺叙,致使诗歌结构的完整性。开头与结尾的呼应,共同烘托全诗的主体,体现出整个叙事诗的完美结构。
叙事视角:“我”的叙述以及背后的撒尼民众
人们一般所说的叙事视角,是叙述故事所采用的观照角度,它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叙述人与其所叙述的事件之间的位置关系,从而决定呈现在读者视域中的事件场景。
一般所谓的叙述视角,针对的是具体作家创造的具体文本,显示着作家的艺术技巧与艺术风格,因此与作家主体的特定经历有相对的关联,以体现作家艺术自觉的程度。这一理论一般针对的是小说故事,泛而广之,带有叙述性质的其他文体的文本,在进行结构、情节等分析时,可以采用的手段与方法。因此对于叙事性很强的叙事诗,叙述视角可以运用。
《阿诗玛》的叙事视角,是从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开始故事的叙述的。“我”向读者讲述阿诗玛的故事。首先是远距离的特写,彝族阿着地的格局,格路日明家住在上方,热布巴拉家住在下方。格路日明家没有女儿,热布巴拉家没有儿女,两家都请人祭祀,之后都有生育了,这是故事将展开的背景叙述。接下来则把视角聚焦于阿诗玛的母亲格路日明玛,通过她“喜八场”,把阿诗玛的形象体现出来,阿诗玛活泼美丽、勤劳善良、正直勇敢、机智灵秀,得到父母及乡亲的喜爱,美名远播。这就引来热布巴拉家的觊觎。接下来“我”向大家关照以媒人身份介入故事的海热帕,在他与热布巴拉家和格路日明家的交涉中,将其势力、老谋深算的形象体现出来。热布巴拉家说媒不成就抢,“我”以这一情节为依托,把另一位主要人物阿黑带入读者的视域,阿黑追赶以及和热布巴拉家的斗争过程中,刻画出人物的鲜明性格。“我”在切换读者视域的时候自然的完成整个故事的叙述,讲述出主要人物的形象,读者是通过“我”来理解整个故事的。
第一人称的“我”叙述时带有一定的情感,是偏向于阿诗玛的,偏向于格路日明一家,对热布巴拉家以及阿支和媒人海热帕,则有几分蔑视的色彩,“我”是“阿支像猴子,猴子像阿支”这样给读者关照阿支的形象,至于海热帕,“没有到过的地方,他也找到啦”将其媒人的势力展现无遗。因此“我”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读者的情感取向,对阿诗玛喜欢的情感底纹致使其对阿诗玛命运的深刻同情。
民间作品的一大特征是集体创造,也就是说“我“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在“我”背后是一群撒尼民众,“我”是他们集中的代言人,他们的情感与智慧左右了“我”对故事的叙述。所以读者在随“我”关照故事的同时,也应该通过“我”反关照背后的撒尼民众,他们才是阿诗玛的生命源泉。
对于《阿诗玛》叙事艺术的探讨,这三点只是在一定层面的一定程度的揭示,叙事艺术只是《阿诗玛》艺术的一部分,民间文学的生命在民众中,阿诗玛的回声永远回荡在撒尼民众的心底。
文章来源:彝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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